衝浪 關島 李春姬 許維恩 NBA 

回憶那段不堪回首的緣分
我們交往八個月
或許對很多人來說很短但對我這個苦情王子來說卻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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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她的身上我了解到原來女孩子動不動就會生氣
我們曾經一個星期吵4次架我也不知道在吵甚麼
不管誰對誰錯我一定要跟她道歉 不然一定會分手(她常常拿分手做威脅)PS:她真是用對人了
所以我每天都活在分手的恐懼當中
有時我覺得沒甚麼好吵的 她就一定要吵 無法溝通
跟她出去隨時都要注意她的心情 不然又要吵架了
我覺得我好像傭人 在伺候大小姐
**如果女人想用吵架來證明男方在乎你
我想大可不必
這樣只會使自己被扣分而且會提升分手的機會(我朋友就快受不了了)
動不動就想吵架的女生不是成熟的女生
***奉勸好男人們如果以後遇到愛吵架的女生 馬上就跟她分手了 因為以後一定會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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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回憶以前她生氣的理由:
1.找不到停車位(台北市很難找又不是我害的)
2.肚子餓(我也餓啊 都已經在找吃的了)
3.沒睡飽
4.沒接到電話(又不是故意的 只有她會故意)
5.跟她意見不合(她一定是對的 我的意見是狗屎)
6.繳停車費沒零錢她先墊(我又不是不會還給她)
7.沒注意聽她說話(她會說你不重視她)
8.讓她淋到雨(我手上已經拿很多東西了)
9.沒有理由
以上的我已經儘量回憶了(雖然我很想忘掉)這樣的理由還有可能不會吵架嗎 ?
我覺得在也不會遇到比她差的女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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