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浪 關島 李春姬 許維恩 NBA
回憶那段不堪回首的緣分我們交往八個月或許對很多人來說很短但對我這個苦情王子來說卻很長@@@@@@@@@@@@@@@@@@@@@@@從她的身上我了解到原來女孩子動不動就會生氣我們曾經一個星期吵4次架我也不知道在吵甚麼不管誰對誰錯我一定要跟她道歉 不然一定會分手(她常常拿分手做威脅)PS:她真是用對人了所以我每天都活在分手的恐懼當中有時我覺得沒甚麼好吵的 她就一定要吵 無法溝通跟她出去隨時都要注意她的心情 不然又要吵架了我覺得我好像傭人 在伺候大小姐**如果女人想用吵架來證明男方在乎你我想大可不必這樣只會使自己被扣分而且會提升分手的機會(我朋友就快受不了了)動不動就想吵架的女生不是成熟的女生***奉勸好男人們如果以後遇到愛吵架的女生 馬上就跟她分手了 因為以後一定會分手%%%%%%%%%%%%%%%%%%%%%%%%以下是我回憶以前她生氣的理由:1.找不到停車位(台北市很難找又不是我害的)2.肚子餓(我也餓啊 都已經在找吃的了)3.沒睡飽4.沒接到電話(又不是故意的 只有她會故意)5.跟她意見不合(她一定是對的 我的意見是狗屎)6.繳停車費沒零錢她先墊(我又不是不會還給她)7.沒注意聽她說話(她會說你不重視她)8.讓她淋到雨(我手上已經拿很多東西了)9.沒有理由以上的我已經儘量回憶了(雖然我很想忘掉)這樣的理由還有可能不會吵架嗎 ?我覺得在也不會遇到比她差的女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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